为了更好地持续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大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大购买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4〕14号)文件精神,现就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申报认定公告如下:
一、认定数量
通过公平竞争方式在县域内计划确定4家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报名不足或达不到标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
二、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要求
回收拆解企业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具体包括:
1、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业机械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3、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4、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5、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6、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18:00止(北京)。
申报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将1份《申报表》及证明材料,按照《灌南县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评定标准》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6份,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科,联系人:路小波 15061406555。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企业考核打分,公示后确定。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