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号上午,县人民法院对危害我县社会稳定的一涉黑犯罪团伙进行了一审宣判,6名被告人各被判处3年至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以来,被告人翟晓权刑满释放后,先后纠集了被告人相志国、吴兆龙、王跃、朱延成、季祥峰等人,以赌博、开设赌场为依托,逐步形成了以翟晓权为组织、领导者,相志国为骨干成员,吴兆龙、朱延成、王跃积极参加,季祥峰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自形成以来,在新安镇、田楼镇及周边实施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赌博,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窝藏,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据此,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翟晓权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46万元;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3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
我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单位代表、当地群众、被告人家属参加旁听。据了解,此次集中宣判的6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既体现了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效区别对待,实现司法裁判的效果。
县法院刑庭庭长 张正军:“下一步,灌南法院将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打财断血”,加强深挖彻查,加强宣传发动,加强综合治理、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