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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第11期

信息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 次 选择阅读字体:[ ]

灌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11期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陈永祥同志听取县扫黑办案件线索核查工作情况汇报

★县扫黑办召开宣传发动工作推进会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11月14日下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永祥同志主持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迎接省督导工作,推进案件线索核查,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斗争工作。副组长殷旭明、方愚、张立、潘斌,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扫黑办关于做好省督导准备工作的文件精神。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省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再重视、再发动,全面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在宣传发动氛围营造上,要掀起新一轮宣传发动攻势,注重平面立体、城区乡村、系统内外的结合,做到声相俱备、不留死角。在案件线索查处上,要注重公检法联动,建立健全纪检信访移送机制,区分一般案件和重点案件,全力推动案件线索核查取得成效。在深挖彻查上,要加强联系沟通,落实责任分工,全面细致排查梳理,坚决清除危害基屋政权稳定、侵害群众权益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会议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案件查处、组织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有效提升。针对下一阶段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扫黑办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专项斗争的方案举措,全力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推动宣传发动长效化、纵深化,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明确重点打击整治领域,加强司法机关的沟通配合,强化案件线索的查办力度,强力打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要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干部负面清单制度,整顿治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加强综合治理,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综合治理职责,推进全县平安法治建设。

会议还就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等进行了研究,县扫黑办负责人就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陈永祥同志听取县扫黑办案件线索核查工作情况汇报

11月12日下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永祥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县扫黑办案件线索核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案件查处工作。县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仔细听取了县扫黑办有关上级交办、群众来信来访、自排线索的摸排核查等情况汇报后,陈永祥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的工作。他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如何,取决于案件线索核查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成果。县扫黑办及各成员要立足自身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加快案件核查进度。要分清案件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做好线索交办,及时督促推进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案件线索快查快结。要注重案件卷宗质量,严格规范程序,及时进行报结,同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县扫黑办就有关迎接省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准备情况作了简要汇报。

县扫黑办召开宣传发动工作推进会

11月16日上午,县扫黑办召开宣传发动工作推进会,全县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掀起新一轮宣传发动攻势的重要性,在11月10日全县集中宣传日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宣传发动举措,努力实现全覆盖、无遗漏。特别是要克服疲惫心理,提升斗志,尤其要针对前阶段宣传发动不到位的情况,查漏补缺、落到实处。要借助新一轮宣传发动契机,深入基层社区、车间市场等场所,直接面对群众、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支持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要进一步核查案件线索,严格按照上级最新要求,全力做好前阶段线索核查的完善,努力做到每一条线索都能经得起上级核查和群众检验。

会议还就做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的有关工作做了部署。

(责任编辑:张作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