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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第16期

信息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 次 选择阅读字体:[ ]

灌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16期

★县委书记李振峰主持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副县级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导活动

★县扫黑办召开线索核查研判碰头会

县委书记李振峰主持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4月19日下午,县委书记李振峰主持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迎接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情况,研究部署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县领导任瑜、张孟、朱晓春、陈永祥、臧国徽、张友明、殷旭明、尹文伟,各镇党委书记、各园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扫黑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在听取相关工作情况后,李振峰指出,前一阶段,我县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李振峰强调,县领导小组和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有黑必打、有恶必除、除恶务尽,依法依规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除社会黑恶势力,为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要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各镇、部门、园区要积极提供线索、依据,公安部门围绕在手线索尽快调查核实,法院、检察院依法加快判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果。要严格按照县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聚焦问题导向,对标找差、补齐短板;同时注重发掘工作中的亮点和先进典型,为迎接中央、省市督导做好充分准备,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组织框架,各责任领导按照分工强力落实推进,各镇、园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各自单位的扫黑除恶工作;政法委、扫黑办要抓好业务指导、督查推进,持续掀起强大攻势,全力确保全县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永祥传达学习了省市有关专项督导会议文件精神,并就我县开展的副县级领导专项督导方案进行了说明。

副县级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导活动

近日,县领导张孟、陈永祥、刘峰、廖朝兵、殷旭明等分别带领由县扫黑办、县委办、政府办、公安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项督导组,到全县11个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导活动。

各专项督导组认真传达学习了近期中央、省市县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依据省市县有关督导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充分准备,着力在督导责任清单、宣传发动任务分解等检查操作方面进行了重点有针对性的辅导。县扫黑办就专项督导组成人员、时间方式等进行了布置。

专项督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开展,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走村入户直插一线。

通过专项督导,副县级领导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了解了专项斗争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各镇通过专项督导树立了导向、发现了不足、明确了目标,为下一步做好督导整改、纵深推进专项斗争攻坚战奠定了基础。

县扫黑办将通过此次专项督导进一步打牢专项斗争的基层基础,印发专项督导通报,跟进督导整改,明确斗争方向,传递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攻坚年的各项工作,全面做好做实迎接中央专项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园区、领导小组成员的专项督导工作将由县扫黑办牵头组织开展。

县扫黑办召开线索核查研判碰头会

4月23日上午,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庆主持召开县扫黑办线索核查研判碰头会,县纪委、公安局、住建局、商务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加快上级交办线索、群众来信来访线索的核查,研判分析案件线索核查工作不足、特点等,对于精准打击、完善监管、建立机制具有重要作用,要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举措推进。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定位,勇于担当、善于担当,围绕履职尽责,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核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时限报送核查报告。

会议强调,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注重协同配合,及时联系沟通,通报案件线索核查进展,形成合力推动,提高核查成效。县扫黑办要充分发挥督导督办作用,加大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核查的指导力度,加快核查进度,及时汇总报结有关线索。同时,县扫黑办要根据线索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监管漏洞、机制缺失等,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张作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