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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第3期

信息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 次 选择阅读字体:[ ]

灌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

(第3期)

★百禄镇多措并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汤沟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

★县住建局“三到位”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

★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百禄镇多措并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百禄镇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活动期间,百禄镇在车站、街道、主要道路两侧、居民区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35幅、张贴两高两部《通告》100余份,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电子屏滚动播放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多次利用逢集日在街区组织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宣传教育活动。镇人大主席、政法委员、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信访办主任等积极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和问题,并向群众发放相宣传资料400余份。

百禄镇通过活动开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扫黑除恶知识及法制知识,激发全镇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勇于举报各种犯罪行为,为百禄镇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汤沟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月活动

汤沟镇迅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会议精神,在全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通过召开镇村干部、群众代表大会,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镇村广播,在人员密集的街道、农贸市场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内容和举报方式,为“扫黑除恶”工作的推进赢得先机。深入各村调查,全面摸排线索。镇综治办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组织镇村两级网格员、信息员,通过下乡入户实地走访的方式,对网格内的涉黑涉恶势力人员线索进行全面深入的摸排调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切实起到震慑犯罪、维护稳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严防重点人员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截止当前,汤沟镇已悬挂横幅8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本,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县住建局“三到位”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住建局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做到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排查到位,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县住建局强化活动领导,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活动扎实开展,不走过场。通过办公区的电子屏幕、悬挂条幅等方式进行专项宣传;在建筑工地张贴通告,公布举报途径;在物业小区悬挂标语横幅,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研究出台了《灌南县住建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进行系统排查、集中排查,深查黑恶势力活动的蛛丝马迹,确保排查的精准性。着重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查处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或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特别对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以及参与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主动出击,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层次开展。

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教育。

县司法局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重点打击对象等,广泛宣传举报方式和举报奖励办法,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并提供黑恶势力称霸或者企图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等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鼓励人民群众勇敢地维护自身利益,自觉参加到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行动中来。

活动期间,县司法局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法制宣传长廊等载体,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用“法润灌南”微信公众号,以发布宣传标语、宣传举报方式和举报奖励办法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

(责任编辑:张作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