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秋收秋种的工作开展,百禄镇财政所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联合各有关部门及时颁发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明确界定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百禄财政所自督自查,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配套资金分账核算、分别列支,明确具体的使用科目,并由专人负责。
二、建立秸秆禁烧分村负责制度,实行押金管理,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
三、完善本级利用资金的管理办法,界定开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四、与其他各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在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合理的资金支持,不断完善资金的管理工作。(殷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