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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级灌南出口竹木草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人员和职责的通知

日期:2018-05-1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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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管办〔2018〕4号


关于印发国家级灌南出口竹木草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人员和职责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做好灌南出口竹木草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成后的日常管理和发展工作,更好地促进竹木草制品企业做大做强,经领导小小组研究同意,决定调整灌南出口竹木草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人员和工作职责。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周海兵 县商务局局长

副主任:张亚东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谌运清 连云港海关(原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植物检疫监管处副处长

    孙耀清 县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姜海城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徐玉祥 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局长

    李林春 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洪 宏 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科员


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责如下:

1.负责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及建成后日常管理工作;

2.统筹、协调解决示范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协助企业办理出口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和通关手续;

4.开展入区企业评定,为入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信息咨询和各类专业技术培训;

5.开展示范区质量安全体系监管和溯源工作;

6.开展示范区服务平台建设、诚信体系建设,防控出口风险;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级灌南出口竹木草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建设领导小组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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