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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级灌南出口竹木草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质量管理八项基本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7-12-2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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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管办〔2017〕12号


关于印发国家级灌南出口竹木草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质量管理八项基本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相关单位、企业:

《国家级灌南出口竹木草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质量管理八项基本制度》已经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或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自身质量管理体系。




国家级灌南出口竹木草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建设领导小组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1、生产加工存放各环节的防疫制度


一、本产品的工艺流程为:略

二、本产品重点防疫环节为以下七个环节(已经在公司现场统一文字标示)

原料验收

原料干燥

备料检验

包装

入成品库装运

木质包装的管理

三、本企业各区域内应确保无杂草、积水,定期清扫、除尘、通风,无杂物堆放,符合防疫要求。相关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监督工作。

四、几个重点环节的防疫要点

1.原辅料库:

(1)原料库相对隔离,仓库管理员应当定期检查纱窗、门帘等有无破损,灭蝇灯、捕鼠器是否正常使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等情况。

(2)每班打扫库内地面、墙角、窗台等,确保无灰尘、杂物、积水。

(3)仓库管理员整理库内物品,应确保原辅料堆垛整齐、标识清晰,批次清楚,成品堆放与地面、墙面有一定距离。

(4)消毒人员应对原辅料库定期防疫消毒,消毒人员做好有关记录,厂检员进行监督。

(5)进厂原木必须无虫眼、无树皮、无发霉等现象,含水率符合验收标准;进厂板材含水率符合验收标准。

2.烘干工艺:

(1)本厂木材采用蒸汽烘干、脱脂处理,根据材种不同控制相应温度和时间,确保烘干木材没有活虫,湿度在8度以下。

(2)现场配备水分测定仪、温湿度计等经检定且在有效期内的检测仪器。烘干操作人员应当及时准确记

录温湿度、含水率等指标。

(3)已处理合格的木材应当标识清晰,存放于固定区域,定期防疫消毒。

3.生产加工车间:

(1)所有进入车间内的材料必须达到防疫要求。

(2)每班打扫库内地面、墙角、窗台等,确保无灰尘、杂物、积水,无杂物堆放,防疫设施完好,符合防疫要求。

(3)相关人员应及时记录主要环节的防疫情况。

(4)车间内边角料应及时处理。

4.包装场所:

(1)包装场所应独立或相对隔离。

(2)每班打扫库内地面、墙角、窗台等,确保无灰尘、杂物、积水,无杂物堆放,防疫设施完好,符合防疫要求。

(3)负责人应注意观察室内是否有飞虫进入,当发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消毒人员及时防疫消毒。

5.成品库:

(1)成品库应当独立或有效隔离,库内防疫设施完善,仓库管理员应当定期检查纱窗、门帘等有无破损,灭蝇灯、捕鼠器是否正常使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等情况。

(2)每班打扫库内地面、墙角、窗台等,确保无灰尘、杂物、积水。

(3)仓库管理员整理库内物品,应确保成品堆垛整齐、标识清晰,批次清楚,成品堆放与地面、墙面有一定距离。

(4)消毒人员应对成品库定期防疫消毒,消毒人员做好有关记录,厂检员进行监督。

(5)仓库管理员应注意观察室内是否有飞虫进入,当发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消毒人员及时防疫消毒。

(6)成品仓库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检测。

(7)仓库管理员应及时记录有关台帐,能够进行有效溯源。

6.装运:

(1)装运场地应当硬化、专用,无积水和杂草。

(2)坚持“一柜一清洁”,装运人员在装运前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扫,确保运输工具内无害虫、泥土、杂物等。如不符合要求,成品库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货。

(3)装运人员在装运前对成品及外包装进行清扫,确保成品无害虫、泥土、杂物、灰尘等。

(4)装运的成品应当经厂检员检验检疫合格并出具厂检单后方能装运。如不符合要求,成品库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货。

(5)4-11月份禁止在夜间灯光下进行装运。

7.木质包装的管理

(1)木质包装必须来自出境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合格木质包装。

(2)进厂的木质包装经验收后需放置固定专用区域,区域要求清洁,防疫设施完好。

(3)木质包装的使用,严格按照所需数量领用,如使用过剩需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长时间放置他处。

五、防疫消毒要点

1.防疫频率:

5-10月份每周防疫消毒1-2次其他季节每月防疫消毒1-2次

2.防疫消毒药剂:

本厂采用敌敌畏溶液防疫消毒,浓度按产品说明配置。

3.喷施范围及方法

范围:防疫重点部位的地面、墙角及周围环境,从地面向上约2米高的范围内。

方法:喷洒

4.记录

由消毒人员及时准备记录有关情况,厂检员进行监督检查。





2、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


一、本公司主要原辅料为

原料:木材、板材。

辅料:胶粘剂、油漆、纸箱、木质包装。

二、本公司原辅料验收标准及内容

1.木材:

无虫眼、树皮、霉变等现象,含水率在允许范围内。

材种、等级、品质、材积应符合采购要求。

2.板材:

含水率在允许范围内

种类、等级、品质、数量应符合采购要求。

游离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符合出口检验检疫要求。

3.胶粘剂:

本公司采购胶种为脲醛胶,粘剂为环保型。

品种、质量符合采购要求。

游离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符合出口检验检疫要求。

4.油漆:

品种、质量符合采购要求。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符合出口检验检疫要求。

5.木质包装:

规格、数量符合采购要求。

木质包装经过有效的除害处理,IPPC标识为黑色,清晰,加于木质包装的两个相对面。

木质包装无树皮、虫眼、霉变,含水率符合出口检验检疫要求。

三、验收程序

1.原辅料凭厂家的合格凭证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厂进行验收。

2.验收人员根据订购合同及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木材抽查比例:根数的100%

板材抽查比例:张数的10%胶粘剂、油漆:桶数的10%

4.验收合格的原辅料准予进库。

5.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单独存放于固定区域,并做退回处理。

6.仓库管理员对进库的原辅料及时进行编号。

7.仓库管理员对进出库的原辅料做好详细的验收、使用台帐,台帐符合溯源要求。

8.对于进库的原辅料,公司按照批次进行符合性抽检

(送CNAS认可的实验室)。抽检合格的,继续使用;抽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通知采购部门,纳入合格供应方的评价体系。




3、原辅料供方的合格评价制度


一、本公司依照有关要求,对供应方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评估。未经评价或被评价为不合格的供应方,公司不得向其采购原辅料。

二、合格供方的基本要求

1.企业生产规模与本公司相适应;

2.具备较好的质量控制能力;

3.产品质量稳定,符合出口检验检疫要求,能提供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具备必要的检测设备、仪器及能力;

5.企业信誉良好。

三、评价方法

1.对于重要的原辅料供应方,首次评价应采用实地考察和书面考察方式。

实地考察内容包括:

(1)供应方提供的资质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

(2)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现状;

(3)生产、采购、检验和交货情况,必要时与一线员工和质检人员进行交流。

书面考察内容包括:

(1)生产许可证;

(2)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

(3)连续三年来的监督抽查或检测报告;

(4)其他能证明供应方能力的材料。

2.对于次要的原辅料供应方,首次评价可采用书面考察的方式。

3.经过考察后,公司汇总有关信息,作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包括:

(1)合格。公司可向其采购原辅料

(2)整改。公司提出整改意见,暂不向其采购原辅料。供应方整改后经验证合格的,作为合格供应方;否则不作为合格供应方。

(3)不合格。公司不能向其采购原辅料。

4.对于首次供应的原辅料产品,本公司进行送样检测

(CNAS认可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采购。

5.对于经常供货的原辅料供应方,半年对其产品抽查一次。检测不合格者,本公司通知供应方进行整改并停止采购其原辅料。对于整改合格的供应商,本公司按照首次评价方式进行验证。

四、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为

产品名称

供应商名称

评价合格日期










4、半成品、成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一、本公司生产所用原辅料必须来自合格供应商,经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二、相关责任人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建立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对计量类器具定期报计量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校正,未经校准的不得使用。

三、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取得合格上岗证后方能上岗。相关责任人做好培训记录。

四、本公司半成品、成品的重点控制方面为产品质量、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及有害生物防疫三方面。

五、本公司每一道工序严格执行“三检”制度

1.自检:操作人员对自己所在工序的原辅料、设备状况进行确认,不合格的分开堆放。

2.互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下来的半成品进行确认,是否符合加工要求。

3.专职检:质检部或厂检员进行巡检,发现异常立即要求停止生产,将情况及时反馈,并对已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进行追溯检验。

六、质量监督员负责本公司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本公司实验室具体负责成品、半成品的检测工作。实验室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认真负责地检测每一批样品,出具真实准确的自检报告。实验室应定期对检测仪器进行计量和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对于实验室未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应将样品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八、每批成品入库时,应收取生产部随成品移送来的标识单和厂检单,确保其符合出口检验检疫要求。

九、成品及包装检验:

1.保证成品组成部件、包装全部合格,所有部件不得带有树皮、虫孔、霉变、泥土等杂质、水分符合要求等,及符合合同/订单要求。

2.发现不合格成品及时处理或退回相应生产环节处置,并记录、上报。

3.检验合格的成品(已包装)准予入库及销售,并按批次、品种、规格、货主、用途等分别堆放,实行批次管理。

4.作好检验台帐记录,并保存。

十、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质检部或厂检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应进行有效区分,及时做好纠偏和后续处理工作。





5、产品溯源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建立从设计、采购、加工、储存、装运全过程的溯源体系,相关人员要做好记录。确保任何一批出口产品均能溯源至具体的原料采购及质量情况。

二、本公司在生产全过程采用产品标识,仓库主管、质检部、生产部负责制定各过程中的产品标识,明确各标识的含义,并检查产品标识的使用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追溯。

三、溯源的程序:

1、原辅料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对其验收合格并统一加施入库编号,做好原辅料入库台帐。入库编号为:入库日期+原辅料供应商代码+原辅料代码

2.原辅料出库时,仓库管理员应核对规格、数量等,做好原辅料使用台帐。

3.从原料出库起,由作业人员填写相应的标识单,随产品流转。产品标识单上需注明原辅料的入库编号、订单号等内容。

4.半成品、成品上均需标示清楚相应的状态标识和产品标识。

四、溯源的实施:

1.外贸部负责产品出运后质量的后续跟踪,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质检部或厂检员,以便溯源纠偏。

2.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由质检部或厂检员实施追踪。

从半成品、成品标识可追溯到该产品的生产班组和检验员。

从标识单可以追溯到供方及原辅料的入库、验收、领用情况。





6、异常情况报告和纠偏制度


一、本公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需要进入异常情况处置程序:

1.某一批原辅料验收不合格;

2.半成品、成品检验不合格;

3.半成品、成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超标;

4.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化;

5.除害处理设施出现异常;

6.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索赔情况。二、异常情况处置和纠偏程序:

1.原辅料验收不合格情况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存放与固定区域,通知采购部门做退货处理。

2.半成品、成品检验不合格

提交不合格记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降级处理,通知生产部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调整。

3.半成品、成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超标

提交不合格记录,对不合格产品单存放,追加其他成品的检测。追溯原辅料,停止使用可疑的原辅料。

4.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化

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对于新上岗人员,要加强巡查和督导。

5.除害处理设施出现异常

通知质量监督员,联系维修保养人员,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整改、调试。

6.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索赔情况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召集有关负责人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报检验检疫局,批准后予以整改。

三、异常情况处置和纠偏都要及时记录并追踪整改情况。





7、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一、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情况

1.因产品设计问题被客户投诉;

2.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

3.因遭遇技术壁垒被国外退回;

4.因不符合输入国标准或要求被通报或退货。

二、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措施

对于以上几种情况,进行不合格产品召回措施。包括:

1.正在生产的同类产品全部停止生产;

2.已经出口的同类产品全部进行召回处理;

3.已经在运输途中的同类产品进行召回处理;

4.已经生产结束正准备发运的同类产品不得发运。

三、不合格产品召回的后续处理方法

对于已经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根据不同的召回原因采取不同的后续处理方法。包括:

1.因产品设计问题被召回的后续处理方法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此类产品不得再报检出口,对人体健康、安全不构成威胁的作为内销产品。对人体健康、安全构成威胁的做改变用途或重新设计、加工处理。

2.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的后续处理方法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此批产品做降级处理。通知采购部、生产部、质检部、外贸部共同进行原因分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进行生产工艺和技术的改进,确保质量问题得到整改。

3.因遭遇技术壁垒被国外退回后续处理方法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加强有关技术壁垒研究,进行合理规避,避免再出现此类问题。此批产品确实没有质量问题的,经再次检验检疫合格后,做改变出口国家或改作内销处理。

4.因不符合输入国标准或要求被通报或退货后续处理方。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此批产品不得再报检出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符合输入国安全、环保等项目的产品,做改变用途或降级处理。对于其他不符合输入国其他项目的产品,做降级处理或该做内销处理。




8、生产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保障员工自尊、实现自我价值,充分释放其潜能,有效调动积极性、创造性,强化员工敬业精神,提升员工技能水平,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训内容

(一)新员工培训

1、培训时间:新员工到岗后的第一周进行。

2、培训内容:⑴了解公司发展战略、方针和宗旨(行政部负责);⑵了解企业规章制度、文化(行政部负责);⑶了解工作内容、性质、责任、权限、利益、规范(部门经理负责);⑷熟悉组织机构、岗位、人事环境(部门经理负责);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门经理负责)。

(二)员工素质培训

1、目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培养价值观,增强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训方法:以面授、讨论、心得共享、自学相结合。

3、培训负责部门:行政部

4、培训时间安排:视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每半年可集中一天或半天进行专业培训。第一阶段培训以激励和素质教育为主题;第二阶段以宣传企业文化为主题。

(三)规章制度培训

培训内容为公司的规章制度,通过培训,使之人人熟知、

自觉遵守(行政部负责)。

(四)专业知识培训

1、专业知识普及培训。涉及的各个专业岗位的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分别由公司专业人员或各级领导以讲课方式传授专业知识,提高员工的综合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由行政部负责组织)。

2、换岗、任职培训。因岗位变更须进行的培训,可在任职过程中接受锻炼、培训(由公司领导安排)。

3、技能培训(在职短期培训)

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定向、专业、脱产或半脱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

⑵员工培训结束后,所学内容应在本部门和相关专业的公司员工中进行“互教学”,共同分享成果。否则将承担所有的学习费用(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4、执业资格、岗位证培训。

公司根据需要安排的执业资格、岗位证培训考试,取得的资格证的费用由公司报销,但持证人须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从拿到资格证起计算);未满三年而离开公司,公司可要求其支付部分学费。支付办法是:

以学费总数除三十六个月,未满的几个月学费,由个人赔付公司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培训纪律

1、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确有要事的、需事前以书面形式(附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至行

政部,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30元。

2、迟到每十分钟主管级以上员工罚款10元,普通员工罚款5元,以此计算。

3、培训将进行不定期的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当月绩效考核内容。

四、培训绩效评估

1、每一阶段的培训结束后,以考试、问卷调查、谈话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评估,依此对下阶段的培训方式、内容和对象进行调整,以达到培训效果和目的。

2、属公司内部培训,将核查主讲人是否有培训备课资料,是否采取特殊教具,培训人员的出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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