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4号、苏农计〔2024〕38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2号、苏农计〔2025〕15号)等文件要求,经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自主申报,镇村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镇村农业技术人员实地核查确认等环节,拟确定灌南县红火家庭农场等14家为灌南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第二批实施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附件:灌南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公示表(第二批).xlsx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