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绿色、高效、科学施肥,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灌南县2026年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2个。经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现将展示区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一)新安镇经济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

(二)新集镇粮食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育明;联系电话:13775453020。
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