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汤沟镇汤沟镇汤曙红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汤曙红烈士陵园位于灌南县汤沟镇汤沟村曙红路,是灌南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有汤曙红烈士墓等纪念设施。
二、汤曙红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汤曙红烈士陵园宗地代码:320724105283GB00035,图幅编号:80.20-82.2,以红线基准线为界,宗地面积1723平方米。(具体见附件)。
三、汤曙红烈士陵园保护管理责任主体
主管单位: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
管理责任部门:灌南县汤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划定范围内保护管理权责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遗体等。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汤沟镇汤曙红烈士陵园宗地图
灌南县汤沟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