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3-20 19:57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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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灌南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九批)实施方案》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已按规定程序完成2025年种植水稻的受灾受损主体和受灾面积的审核上报工作,确定全县水稻受灾受损面积71338.66亩,涉及11个镇8768户种植主体。依据各镇报送的数据,结合省级下达的救灾资金额度核算补助标准,经测算,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亩8.69元。 现予以公告。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