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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一期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6-10-09 15:5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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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融合发展项目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10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灌南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实施的2024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一期项目开展现场核查、资料审核、资金审计及评估验收。经第三方机构核验,认为该项目2个子项目建设符合实施要求,并出具正式专项报告,于2026年9月23日全部通过验收。2026年10月8日,经灌南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同意该项目验收结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交佐证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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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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