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4号、苏农计〔2024〕38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2号、苏农计〔2025〕15号),《灌南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由镇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实施主体上报实际单产进行复测,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项目主体核实测产结果,现将测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10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附件:灌南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小麦)测产结果公示.xlsx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