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4〕25号)、《灌南县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灌农发〔2021〕280号文、苏财农〔2025〕88号、苏财农〔2026〕42号、苏财农〔2026〕3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1-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情况予以公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县养殖环节病死猪头数为97460头。
根据分配比例:
1、江苏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补助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补助资金367.465万元。
2、非江苏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户补助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资金32.8605万元。
3、灌南鸿达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补助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76.6745万元。
4、公示时间: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资金使用计划有异议,可以实事求是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建军, 电话:0518-83260017。
附件1:灌南县2026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方案.pdf
附件2:灌南县2025年度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明细表.xls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灌南县财政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