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升资产运营效益,推动资产保值增值,经我集团研究决定,拟将部分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如下:
一、待租赁资产
1、灌南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房屋,该资产分布于堆沟港镇、孟兴庄镇、 汤沟镇、李集镇及花园等地,总建筑面积9749.03平方米。(部分闲置状态,部分即将到期)
2、灌南县工业指导站商铺24间,总建筑面积约1186.31平方米,院落面积1746平方米。(目前闲置状态)
3、灌南县新安粮管所房屋院内建筑面积1155平方米,门面房面积约105.5平方米。
4、灌南县粮食局直属粮库房屋, 建筑面积 408平方米。
5、灌南县粮食职工学校门面房;建筑面积45平方米。
二、出租底价
经委托连云港道和资产评估事务所开展评估工作,并出具不动产租金测算项目咨询报告,拟将上述房屋以整体或分间形式,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具体招租底价如下:
1、灌南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房屋总建筑面积为9749.03平方米,拟定年租金底价为37.31万元。
2、灌南县工业指导站商铺共计24间,总建筑面积约1186.31 平方米,拟定年租金底价为 12万元。
3、灌南县新安粮管所房屋院内建筑面积为1115平方米,门面房面积约105.5平方米。其中院内原心连心大酒店部分拟定年租金底价为17万元;原木材门市部分拟定年租金底价为1.5万元:原江苏华邦保险拟定年租金底价为1.2万元。
4、灌南县粮食局直属粮库房屋,建筑面积为408平方米,拟定年租金底价为4.1万元。
5、灌南县粮食职工学校门面房,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该商铺拟定年租金底价为0.8万元。
三、招租方式
通过政府网站、“灌南发布”平台及现场张贴等途径进行公开招租,公示期为10天。联系人:蒋部长15896126823(政务通541710)
四、竞标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意向承租人须于公示期结束前至灌南县粮食集团完成报名。我集团将严格依据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公开竞价,并以最高有效报价确定承租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租金按“先付后用、按年支付”方式执行,租赁期限为3年。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附件:粮食集团挂网资产出租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