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县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工作由连防指办〔2020〕11号文件通过验收的服务公司承担。根据连云港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县区各单元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所需服务费用测算的指导意见》(连防指办〔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测算,灌南县2026年各镇所需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1日-6月17日。
有关当事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县畜牧兽医站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8—83334006。
附件:连防指办〔2020〕11号 关于公布2020年全市通过验收的动物防疫服务组织名单的公告.pdf
灌南县畜牧兽医站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