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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备案公示

日期:2026-07-10 14:55

来源: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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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我委依法受理灌南臻美口腔诊所备案材料,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发放诊所备案凭证。为便于社会查询、监督,现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灌南臻美口腔诊所

地址:灌南县新安镇扬州北路西侧(瑞轩学府17-103号)

主要负责人:张晓红

诊疗科目:口腔科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备案编号:MAKF5E4R932072415D2202

所有制形式:股份制

经营性质:营利性

备案日期:2026年7月3日

公示期间情况反映受理单位: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8-83696909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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