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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粮油工业指导站房产公开招租公告

日期:2025-09-22 11:20

来源:县粮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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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灌南县粮油工业指导站房产实行对外公开竞价招租,现就有关本次招租的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招租单位:灌南县粮油工业指导站

房屋位置:灌南县新兴南路29号

基本情况:临街综合楼局部四层,面积1186平方米

租赁期:协议租期

租金参考价:价格面议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10月22日18时止

报名地址:灌南县新兴南路26号

联系人:朱海

联系电话:13705120578

一.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租金按年度结算,先付后租,由承租人在每承租年度约定时间内交付给招租单位,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3、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城市管理要求;

4、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前无条件搬离所租房屋;

5、本次房屋招租的最终解释权归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二.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法人报名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法人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

2、意向承租人应提交意向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里所须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经办人须查看原件

三.竞价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将组织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备注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

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起止日期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灌南县粮油工业指导站

2025年9月22日



房屋公开招租公告(粮油工业指导站)(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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