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园区、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灌政办发〔2021〕90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灌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8日至6月30日
二、奖项概况、评审原则和评审依据
1.奖项概括
灌南县县长质量奖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主要授予我县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或先进地位、为我县质量工作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县长质量奖每2年组织评审一次,分为“灌南县县长质量奖”和“灌南县县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县长质量奖每次评定数量不超过2个(含组织和个人),县长质量奖提名奖每次评定数量不超过3个(含组织和个人)。如果当年申报组织和个人达不到评审要求,奖项可以空缺。
2.评审原则
县长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审、公正、公平、公开、好中选优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3.评审依据
县长质量奖评审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并根据质量管理理论及其实践的发展要求,适时修订。
三、申报条件
1.组织申报条件
(1)在灌南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县内同行业前列。
(4)在推进知识产权、标准化、品牌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走在县内同行业前列;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水平,拥有注册商标和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
(5)从事质量管理专业岗位的人员中,具备质量工作者的人数达到一定的比例,并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
(6)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无因组织自身责任而导致的质量异议、索赔、退货,无重大质量投诉。
(7)近3年内无产品在国家、省、市、县监督抽查中不合格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出口企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安全原因引发的退运、销毁或官方通报。
2.个人申报条件
(1)在本县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
(2)政治立场坚定,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在组织内发挥示范作用,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长期从事组织管理、质量理论研究或一线质量工作,创新意识强,具有体现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工作成果,为组织或社会带来显著效益,对形成组织质量文化、地区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中有良好声誉。
(4)申报个人为组织负责人的,所在组织应同时符合组织申报条件第(6)、(7)项的规定。
四、鼓励及限制事项
1.组织申报方面
(1)鼓励我县重点培育的钢铁冶金、化工新材料和原料药、酿酒食品、板材家具、纺织服装、机械加工、电子信息、食用菌及深加工和电子商务等重点产业相关组织申报参评。
(2)鼓励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申报参评。
2.个人申报方面
鼓励为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首席质量官和各领域一线质量工作人员申报参评。
3.已获得过江苏省省长质量奖、连云港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4.组织的主要管理者个人和所在的组织不能同时申报。
五、申报材料
1.组织
(1)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灌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其中,“所在街道或县有关部门推荐意见”可以由所在镇、园区、县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进行推荐并加盖公章。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19579-2012附录B。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2.个人
(1)申报个人如实、完整填写《灌南县县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
(2)自评报告。参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灌南县县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自评指南》(附件4)要求,从意识与素质、目标与计划、顾客、学习与发展、工作过程、改进与创新、结果等7个方面,详细说明在质量理论研究、质量管理实践、质量策划、控制、改进及创新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措施、成效和贡献。
(3)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和自评报告内容相符,包括个人身份及各类资格证书、从事重大质量工作取得实效证明材料、质量管理科学研究成果、荣获县级以上质量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3.装订要求
以上材料以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并辅以目录和页次,一式二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
组织的申报材料中,第1-4项合并装订成一册,第5项单独装订成一册。
“灌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组织无不良记录证明”(附件2)由县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单独提交,不入册装订。
申报组织或个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2-3张反映基本情况的电子版照片。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申报表填表说明。
六、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采用书面申报、统一受理的方式,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灌南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报送地址: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312室。电子材料可提供U盘或发送至邮箱:951303731@qq.com。
联系人:陆友旗 联系电话(政务通):513966
附件:
1.灌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
2.灌南县县长质量奖申报组织无不良记录证明
3.灌南县县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4.灌南县县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自评指南
灌南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